江西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勞動密集型企業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方案 公司所屬各部門及授權管理企業: 近年來,勞動密集型企業火災時有發生,人員傷亡慘重。普遍存在消防安全管理混亂、違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違章用火用電、消防設施缺失、疏散通道不暢、消防安全培訓和應急演練不到位等突出問題。為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堅決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有效預防較大火災事故的發生,按照市國資委和工業控股的部署要求,決定在江印股份及授權管理企業范圍內集中開展勞動密集型企業消防安全專項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對現有的勞動密集型企業開展一次全面排查,摸清底數,對存在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的堅決改正;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企業,分管領導要進行督辦,徹底整治;明確和落實勞動密集型企業集中區域的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完善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建立長效管理機制,提高勞動密集型企業和集中區域的火災防控能力。 二、專項治理的范圍和重點 (一)范圍。凡現有同一時間容納30人以上等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經營儲存場所和員工集體宿舍,均列入本次專項治理范圍。各企業可以結合自身實際,合理確定治理的范圍和規模。 (二)重點。 1、企業廠房、庫房、員工集體宿舍是否違規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為芯材的彩鋼板搭建,是否違規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裝修或者作隔熱保溫層。 2、建筑防火間距、防火防煙分區、消防設施設置是否符合國家標準。 3、消防設施、器材、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 4、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安裝、使用及其線路、管路的設計、敷設、維護保養、檢測是否符合技術要求。 5、是否違規用火、用電、用氣、用油。 6、是否存在違規住人及違規設置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合用場所問題。 7、是否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開展防火檢查巡查,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是否達標。 8、本單位勞動密集型車間是否依法建立專職、志愿消防隊。 勞動密集型集中區域要重點檢查消防安全布局、消防水源、消防車通道等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建有專職消防隊或志愿消防隊,是否配備必要的消防裝備器材,是否組織開展訓練。 三、專項治理的時間和步驟 專項治理分兩個階段。第一階段從2015年1月開始至2015年3月底,主要整治勞動密集型車間存在的突出問題,堅決防止死亡3人以上火災事故發生;第二階段至2015年底,主要解決勞動密集型車間集中區域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問題,落實監管責任,建立長效機制,從源頭上提升勞動密集型企業火災防控水平。 (一)動員部署(2015年1月6日前)。各企業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工作職責,召開動員會議,廣泛宣傳發動,迅速部署開展工作,組織勞動密集型車間對照治理重點開展自查自糾。 (二)劃片排查(2015年1月31日前)。各企業要從有關部門抽調精干人員,分片包干,進行分塊立體網格化排查。要建立臺賬,全面摸清企業數量、規模、性質以及行政許可等基本情況。 (三)集中培訓(2015年1月11日前)。各勞動密集型企業要組織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開展一次全員集中消防培訓,公安消防部門派員授課。所有勞動密集型企業組織員工開展一次消防培訓、一次應急疏散逃生演練,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四)集中整治(2015年12月31日前)。各授權管理企業企業要按照上級要求督促落實整改方案、責任和資金,集中查處違法建筑、違規企業,集中拆除彩鋼板違章建筑,集中關停行政許可手續不全的企業,集中掛牌督辦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企業。勞動密集型企業要提交自查自改承諾書,全部存檔備查,逐級明確落實整治責任。 (五)落實監管責任(2015年12月31日前)。各授權管理企業企業根據勞動密集型企業的規模,明確消防安全管理的責任部門,并向公司報備。 四、整治措施 (一)依法嚴格整治。對違規電氣焊、違規使用明火、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尚不構成犯罪的,一律報請司法部門對違法行為人予以拘留;對勞動密集型企業,一律按照標準設置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加強技防、物防措施。 (二)公司掛牌督辦。對整改難度大、嚴重影響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場所,要掛牌督辦,明確有關企業的整改責任,落實整改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企業要深入學習貫徹中央、省市領導同志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刻認識開展勞動密集型企業消防安全專項治理的重要性,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工作方案,明確職責分工,細化任務要求,建立獎懲機制,立即組織開展治理。要成立專門工作機構,定期通報情況,實施統一指揮調度。 (二)落實職責分工。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明確職責任務,落實工作責任。各企業要積極配合工業控股統一領導和部署,認真開展專項治理活動;要加強與職能行業部門的溝通協作,分級分類制定整治標準;要將勞動密集型企業專項治理開展情況納入本單位安全生產目標考核、消防工作考評的重要內容,加強過程監督,推動責任落實。 (三)形成工作合力。各企業要明確有關負有安全監管職責部門的具體工作職責,落實有關責任,防止推諉扯皮。要建立定期信息溝通和聯合執法機制,及時通報專項治理工作進展情況,有針對性地采取措施,形成整治合力。 (四)強化督導檢查。要建立領導干部分片包干責任制,層層分解責任,切實將工作任務落實到各級科室(車間)班組、各個崗位、每個環節。存在工作失職的,依法依規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責任。 江印股份專項治理工作部署情況由江西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安全委員會負責,安排專人于1月6日前報送工業控股安監保衛處;從1月起,每月21日之前報送當月工作小結。 3月25日、12月18日前分別將第一階段和總體工作總結書面報送工業控股公司安監保衛處。 二○一五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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